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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出尔反尔抗拒执行 法院强执划走存款
发布时间:2011-11-04 09:36:01


     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恒飞)   出尔反尔拒绝履行生效调解书,企图逃避执行。江西省井冈山市法院通过强制划拨被执行人张皇华所有的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将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经一审法院判决确认张皇华、胡小平需给付罗雄南工程款57746.29元,后张皇华、胡小平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持了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张皇华、胡小平在2010年12月30日前给付罗雄南工程款4.8万元,如逾期支付则按一审判决执行。在上述期限,张皇华、胡小平未给付,而后罗雄南向井冈山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表示当时同意调解并做出让步是出于尽快拿到钱用于周转,但是被执行人还是未履行协议内容。

    执行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判断被执行人可能是故意拖延履行。因此,执行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立即采取措施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存款,并按一审法院判决确定的标的划拨了被执行人张皇华在金融机构的存款。从而,该案顺利执结,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责任编辑: 朴冬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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