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晋 路芳)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执行法院判决,而且还叫嚣“要钱没得,要命有一条”。如今,这位嚣张的女老赖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近日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人李继琼有期徒刑二年。这正是江津区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中的一幕。
2009年10月,被告人李继琼的丈夫杨某某在重庆市某公园工作期间死亡。该公园管理处与杨某某的妻子、母亲共同达成协议:公园管理处支付杨某某之妻李继琼、杨某某之母李某某一次性补助金28万元。之后,杨某某的母亲多次与儿媳李继琼协商自己的应得份额,均未达成协议,便一纸诉状将儿媳告上法院。2009年12月,江津区法院判决李继琼返还李某某补助款8.5万元。判决生效后至案发,被告人李继琼一直拒绝按照民事判决书履行义务。江津区法院依法启动执行威慑机制,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区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这位被执行人因为规避执行而付出了代价。
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江津法院充分运用执行联动机制,整合有利资源,竭力破解“执行难”困局。在工作中,根据发现的线索,在加大财产查控力度的同时,依法采取惩处手段,压缩规避执行行为的空间,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已对1名协助执行义务人采取罚款,对11名被执行人实施拘留,对1名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