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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法院反规避执行重拳出击 拘54人追回执行款5个亿
发布时间:2012-01-16 17:04: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宜法宣)
1月16日,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董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一案,近20家省内新闻媒体记者到庭旁听。
2006年,董某因拖欠某电缆公司货款而被法院依法判决支付35万多元。案件生效后,董某长期避债,先后两次被法院司法拘留,之后又将其经营的款项故意存入他人帐户,借以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经审理,宜兴法院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在庭审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宜兴法院副院长翟一平向媒体通报了该院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主要成果。翟一平介绍,宜兴法院反规避执行举措重在“查、堵、惩”。严格核查被执行人经济状况,对于有财产不申报或申报不实,蓄意制造“一穷二白”、无履行能力假象的“老赖”,一经查出,立即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对于拒绝法庭传唤,藏匿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实施媒体曝光、县赏公告,发布“限高令”,执行110二十四小时出警,充分利用协助执行网络,让老赖无处可藏、无路可逃;严厉惩处极个别转移、隐匿、变卖可供执行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违法情节严重的“老赖”,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据统计,自反规避执行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先后对60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司法拘留54人、罚款6人,累计执行款项达51513万元。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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