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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功宴上“请”出村官 法院顺利执结三案
发布时间:2011-11-01 10:47:45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宪伟 李玉芳)
10月31日,三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不约而同地来到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专门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并对法官艰辛执行从庆功宴上请出村官同时执结三起案件的行为发出由衷的赞叹。
2009年7月10日,时任安阳县许家沟乡某村村主任的被告人王庆明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经安阳县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其赔偿原告靳守平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1350.65元。在此期间,另外两起案件的原告赵有良、林永国分别诉被告王庆明民间借贷、运输合同纠纷案,安阳县法院也先后作出了判决,两起案件标的近3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王庆明均未按时履行,三起案件的原告靳守平、赵有良、林永国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先后向被执行人王庆明发出了执行通知书,但其当着执行法官的面,撕毁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态度蛮横,不予配合。考虑到被执行人王庆明村主任特殊的身份,又涉及三起案件,安阳县法院十分重视对该案的执行工作,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进要求执行干警要在维护好全局的同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执结案件,该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闫顺利、执行局长李海燕及有关执行人员多次研究执行对策,并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执行方案,决定对其突击执行。 10月21日,该院一行40余人来到被执行人王庆明所住村庄附近准备强制执行。因得知该村正在进行支部换届,人员相对集中,为避免发生新的矛盾冲突,法官们隐蔽在该村附近,伺机执行。中午时分,选举结束,被执行人王庆明带领一班儿人驾驶一辆面包车缓缓驶出村庄,执行干警跟随其后,直至进入邻镇的一家饭店。 见时机成熟,执行干警一拥而上,将正在为自己成功竞选副支书的庆功宴上将被执行人王庆明带至法院,并扣押了其驾驶的面包车。之后,执行法官对其进行耐心地劝导,于情于法地将各种利害关系向其一一告知,通过进行说服教育,人情感化,在强大的执行攻势面前,其最终答应予以履行,先支付部分执行款后,与三名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10月26日,被执行人王庆明携带案款专程来到法院,履行了全部义务,三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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