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马秀娥)
10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召开推进“阳光司法”工作部署会,对如何推进“阳光司法”工作进行了具体的部署。
在会上,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以及自治区高院、百色市中院“阳光司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阳就如何推进“阳光司法”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统一认识。广泛宣传开展“阳光司法”工作的目的、意义、步骤、方法及目前工作的进展情况,统一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形成浓厚的“阳光司法”工作氛围;二是全力做好工作。各审判庭要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创造“阳光司法”的各项成果;三是加快推进“阳光司法”软硬件建设工作。通过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的便民利民措施、在法院门户网站上开辟“阳光司法”专栏、提高法律文书上网率、扩大庭审网络直播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等方式推进“阳光司法”工作的载体建设。同时,抓好资源整合,为“阳光司法”工作提供全方位立体载体平台;四是加大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参与案件执行等活动,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将“阳光司法”工作推向深入,使法院工作得到群众理解、认同和支持;五是强化检查督促。纪检监察加强对“阳光司法”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检查该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严肃查处工作不力以及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的、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法院与媒体协同机制的作用,对法院“阳光司法”亮点及在开展“阳光司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在社会营造良好的氛围,全面推进全院的司法公开工作,确保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