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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阳法院下好委托执行案件“一盘棋”
发布时间:2011-10-25 16:09:30


     光明网讯(通讯员 余斌)   今年5月,最高法院颁布了新的《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委托案件不再层报上级法院办理手续,而是直接由委托法院和受托法院之间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江西省浔阳县人民法院受理委托执行案件数量呈逐渐上升趋势,截止10月中旬,共受理委托案件23件,较去年上升25%。

    针对此种情况,浔阳法院一是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委托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让每位干警学透、弄懂,全面掌握规定的实质精神;二是每月月初对受托案件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排除“外来主义”,督促承办人及时办理相关事宜;三是对一些具体案件召开讨论会进行“会诊”,有针对性得采取执行措施,力争案结事了。例如:江苏南京六合区法院委托执行的张勤之等三人与九江市华东石化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由于申请人情绪悲愤、激动,且南京法院委托到九江执行,有些想不通,故本案处理不好,当事人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所以,案件一到承办人手中,立即召开案件讨论会,制订具体执行方案,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被执行人很快履行了赔偿义务。

    截至10月中旬,该院委托执行案件执结率已达81.2%。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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