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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法院充分发挥陪审员作用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1-10-11 14:02:12


     光明网讯(通讯员 刘尊会)   今年以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在重视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同时,广泛邀请他们参与诉前调解、案件执行、涉诉信访及“和谐社区”共建。1至9月,该院42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结案561件,参审率达100%,共参与执行48次,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2件。

    该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在诉讼服务中心和法庭设立了专门的诉前调解室,选任人民陪审员常驻调解室。在案件审理中,邀请具有调解经验的人民陪审员和法官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增强对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说服力,最大限度地在诉前促成调解。在执行工作中,积极选用来自当地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发挥他们熟悉风土人情、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执行和解,宣传政策法律,讲明法律后果,提高执行和解率。

    同时,该院还将人民陪审员引入到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中来。利用他们特殊身份,有针对性地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进行法律解答,拉近法院与信访人的距离,使信访人服判息诉,增强化解信访矛盾的效果,维护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在开展“和谐社区”共建活动中,邀请来自工会、妇联、街道、社区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和谐社区”共建,发挥他们在“和谐社区”共建工作中指导员、法律知识宣传员和社区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的作用。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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