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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水养鱼”促和解 四起案件均执结
发布时间:2011-09-27 11:00:34


     光明网讯(通讯员 廖秒生 颜小艳)   本着既要案件执行,同时也要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利益的理念,日前,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放水养鱼的方式,成功使得四个案件在一天内同时和解执行,得到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一致好评,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1年8月3日,该局收到四件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均是莲花县恒安选矿厂,标的总额近10万元。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被执行人的态度比较强硬,且被执行人未在本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给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因此,该局扣押了被执行人所有的铲车一部。如将该铲车进行拍卖,四案就均可得以执结。但该局执行人员考虑到被执行人是选矿企业,生产离不开铲车,一旦进行拍卖将导致被执行人生产难以进行,进而有可能导致企业的倒闭,因此,该局执行人员本着案件既要执行,又要最大限度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执行理念,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劝说,对其释法析理,并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站在被执行人角度为其分析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利弊。

    经过该局执行人员三个多小时不间断的对被执行人做工作。被执行人出于感动,同时也出于保障自己的利益,终于答应按各申请人能接受的和解方式了结此四案。做通了被执行人的工作后,该局执行人员立即将各申请人召集过来,与被执行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协议内容当面向各申请人交付了所有标的款。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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