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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款送床头 老年夫妇终有靠
发布时间:2011-09-22 09:06:49


法官给老两口送执行款。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李晓梅 许春燕)   9月21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将一笔四万七千余元的执行款送到卧床近三年的陈淑兰床头,这位69岁的农村老人当即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家住云龙区潘塘曹山村的陈淑兰因为车祸,腰部椎体压缩性骨折构成8级伤残。自2009年3月29日发生车祸以来,本该承担全部过错责任的被告方王某始终没有支付一分钱。泉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11.3万余元,王某赔偿3.4万余元。但王某一直拒绝履行赔付义务。

    陈淑兰受伤后一直卧病在床,生活也不能自理,连翻个身都很困难,还需要持续的继续治疗。老人家境贫寒,老伴本身腿部就有残疾,生活捉襟见肘。我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能动执行程序,果断采取措施将王某应承担的赔偿金、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共计四万七千余元全部执行到位,并驱车20多公里来到陈淑兰家中,将执行款送到她的床头。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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