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秦红霞)
近年来,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法院坚持把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将拖欠民工工资、追索“三费”以及涉及老、弱、病、残、幼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案件作为重点突破口,扎实开展维权活动,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设立专门窗口。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即收即立,尽可能简化立案审批手续;对无法来法院立案或行动困难的,实行主动上门、电话预约立案,递交书面诉状有困难的,允许口头起诉。设置导诉咨询台。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咨询台,安排法官轮流做导诉服务,为当事人解答诉讼咨询、提供诉讼指南等,引导当事人快捷有序诉讼。成立群众工作室。做好群众接访工作,协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通过低成本方式表达诉求,减轻当事人诉累。简化审理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立案调解,调解不成的,一律使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并根据需要,随时启动巡回办案程序,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提高执行效率。对于涉及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一律优先执行,并坚持“快立案、快执行、快协调、快发放”的原则,及时、高效地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为其办理减、缓、免交诉讼费用手续。对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多方争取发放司法救助款,同时积极与当事人所在社区、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帮助解决困难补助或低保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