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工作通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罗山法院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审判”
发布时间:2011-09-08 14:26: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帆)   近年来,河南省罗山县法院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的意识,进一步完善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与人大代表相互支持的良性互动循环。仅今年前二季度,该院走访了人大代表45人次,请人大代表到法院旁听案件10余件,办理代表建议满意率高达100%。连续三年没有出现当事人越级上访、信访案件发生,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受到人大代表和辖区群众的一致称赞。

    成立一个领导小组即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联络工作的具体内容包括:每年年终、年初向代表汇报总体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法院各专项工作情况;办理人大机关批转信访件和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的公开审理;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听取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

    对于人大机关批转信访件和人代会期间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法院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院内有关办法、意见规定的工作分工和操作要求进行办理;有关信访件和书面意见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对人大机关批转信访件可视具体情况安排院长接待,有关庭长共同参加。

    建立与“人大代表联络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定为与人大代表联络日。在活动日中,该院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并与人大代表展开热烈的讨论。这是法院了解代表呼声,提高和完善法院工作的最佳时机,与人大代表进行零距离交流,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法院也借“联络日”活动之际,如实向人大汇报法院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人大也积极给予协调解决。

    主动接受人大个案监督形成制度。坚持定期向人大通报案件开庭时间,对重大、疑难案件,人大批办、督办案件,社会关注热点案件实行专项汇报,典型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审判庭常设人大代表旁听席;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法院执行活动,扩大了法院审判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