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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法院法律援助送上门
发布时间:2011-09-08 10:15:16
承办法官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上门为被告郑泗水办理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手续。
光明网讯(通讯员 齐军仕 施郑园)
2011年9月7日上午,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因在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中,由于被告郑泗水文盲不识字、耳朵聋听不见,且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开庭并与其进行交流。于是承办法官经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后,决定由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一名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
周翔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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