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泾县法院法律援助送上门
发布时间:2011-09-08 10:15:16


    承办法官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上门为被告郑泗水办理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手续。
     光明网讯(通讯员 齐军仕 施郑园)   2011年9月7日上午,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因在审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中,由于被告郑泗水文盲不识字、耳朵聋听不见,且行动不便,无法参加开庭并与其进行交流。于是承办法官经与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后,决定由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一名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 周翔飞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