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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党建带队建 以队建促审判
——菏泽中院在新形势下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纪实
作者:田源   发布时间:2011-09-02 15:33:05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法院党建工作,保持法院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既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法院自身工作开展的内在需求。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将党建作为工作开展的重中之重,使党建工作与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成为推动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的强大动力源泉。

    一、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 

    (一)强化院党组的核心领导,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党组的领导地位,有助于发挥党组在法院机关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保证人民法院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菏泽市中级法院党组牢固把握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正确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法律在审判工作中得到正确实施。同时,法院党组敢于且善于抓好诸如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大事,通过强化党组的自身建设和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完善党支部建设,强化战斗堡垒作用。菏泽市中级法院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来完善党支部建设,一是按照党章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完善党支部的设置。对于派出法庭党支部的建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符合条件的即建设在法庭,不符合条件的则进行合理调配;二是加强党支部班子的配备,按照选举程序,选举热心于党建工作、精通党建业务、责任心强的干警为支部委员会成员,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战斗活力;三是把党支部的班子建设好,真正做到班子的思想建设好,队伍建设好,作风建设好,制度建设好。

    (三)抓好新党员的发展培养,为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对于党员的培养,菏泽市中级法院坚持做到“两手抓”。一是明确发展新党员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严格党员条件和标准,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充分调动新党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激发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二是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完善培养程序,为入党积极分子创造一个靠拢组织、切实感受到组织培养、党性熏陶的氛围,为发展新党员提供政治思想可靠、作风优良的后备力量。

    二、牢固党的思想建设,保持法院干警党员思想纯正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警的思想理论水平。菏泽市中级法院把抓党员思想建设与法院系统正在开展的“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司法为民这一根本要求,不断增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把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到法院的实际工作当中,落实到改造党员的主观世界当中,使广大党员真正在思想上有所提高,使法院的工作切实得到改进。

    (二)坚持与时俱进,科学引导党员干警的思想方向。菏泽市中级法院将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等党的方针、政策,明确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主题。要制定好学习计划,落实好学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理论学习活动,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起,使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同时,通过组织干警学习新党章,明确党的指导思想,牢住党的宗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把保持党的先进性具体落实到法院工作中。

    (三)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开展,将人民利益置于心间。通过开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活动,进一步是干警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法院要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深化对“公正与效率”主题的认识,特别是要积极认真地进行整改,要善于和敢于发现问题,揭露矛盾,着重检查并解决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等规定。通过检查整改,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制止法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三、狠抓党的作风建设,保持法院干警作风严整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院党组十分重视思想政治工作,通过与干警开展谈心活动,认真解决好党员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和现实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充分调动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此外,菏泽市中级教育引导党员克服各种不良思想倾向,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反腐败能力,努力发挥党支部在教育党员正确行使审判权、防范司法腐败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有责任性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保持法院党员队伍的清正廉洁,菏泽市中级法院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在整个党建工作中,涵盖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实际工作中,党组织和党员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注重防范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护党的队伍的纯洁。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奋发向上,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通过进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反面典型为戒,做到反腐警钟常鸣,使党员在反腐倡廉方面起到真正的表率作用,不为名所惑,不为利所诱,做到秉公执法,刚正不阿。

    (三)有计划性的改进工作作风、学风。菏泽市中级法院要求每位党员干警在工作作风上注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司法实践中,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主观臆断,不先入为主,遵重法律事实,遵循法律原则,做到文明司法、秉公办案;在学风上,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带着问题去学习,用学到的理论去指导实践和解决实际问题。使一股在工作和生活中讲奉献、识大体、顾大局的良好风气得以形成。

    如何强化法院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法院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新时期赋予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的新课题。我们应当站在新的高度,按照十七大重要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保审判”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把党建工作与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法院党建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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