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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离异玩“失踪” 银行存款被强制划扣
发布时间:2011-09-02 15:35:40
光明网讯(通讯员 杨厚华)
身为父亲的邓春祥在离婚后拒绝按生效判决书给付女儿每月200元的抚养费,却在银行有好几万的定期存款,8月31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扣划了该存款中的部分。
邓红(女)与邓春祥于1990年结婚,婚后生育了两个女儿。2010年4月,双方因感情破裂经南城县法院判决离婚,时年大女儿已经在南昌一所大学读大一,12岁的小女儿判决随邓红生活,在家乡的一所小学读书,由邓春祥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 考虑到大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不菲,为了让两个女儿生活、学习有保障,邓红在离婚后将小女托付给母亲照料,只身前往到福建泉州打工,每月省吃俭用,将打工所得的大部分收入寄出用于抚养女儿。邓春祥也在离婚后外出,但对两个女儿不闻不问,就连法院判决其给付小女儿每月200元的抚养费也抛到脑后。 今年8月,就在邓红为两个女儿新学年学费一筹莫展之际,才想到了法院判决前夫支付小女的抚养费一分都未付,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8月31日,执行人员来到各银行查询被执行人邓春祥的财产,意外查询到其在银行有数万元的定期存款,遂立即依法强制扣划其4000元,转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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