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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法院结合实际服务农民“三秋”生产
发布时间:2011-09-02 14:34:5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贺舒琴)
为确保农民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重庆市酉阳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立足群众需要,于近期采取四项措施护航“三秋 ”生产。
开辟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农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因时制宜地设立“周末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同时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巡回审判、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措施,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方便农民打官司。 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坑农害农、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以及蔬菜种植、买卖过程中所引发案件的执行力度。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把握农民工返乡务农的大好时机,竭尽所能查找执行线索,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成功执结,消除申请执行人“后顾之忧”,安心抓好生产。 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农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灵活做到“诉前先调、庭前又调、判前再调”,同时与派出所、司法所、乡镇综治办及民调组织等建立协作机制,对“三秋”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涉农纠纷,及时组织多方力量联合调处,彻底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利用节假日、夜间或者阴雨天气深入田间地头、村庄院坝开庭,对参加旁听群众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同时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及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重点就“三秋”生产过程中农民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
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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