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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履行 强制方后悔
发布时间:2011-09-01 09:57: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孙胜好 黄登)   被执行人吴孔光有钱却拒绝履行,遭法院强制执行后,多支付了1万多元的利息。这使他后悔不已。

    2009年1月,吴孔光将其已被法院查封的小汽车以5万多元转让给不知情的韦某,当韦某前往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才知该车已被法院查封无法过户,便要求退款,吴孔光均以种种理由推辞。2009年8月,该车被查封法院强制扣押并拍卖,所得款用于清偿吴孔光其他案件的欠款。2009年10月,韦某将吴孔光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吴孔光返还车辆转让款5万多元及利息。后吴孔光不履行法院判决,韦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吴孔光为了躲避四处藏身,电话空号,有家不归,完全没了踪迹。经执行法官调查得知,吴孔光在执行期间又购买有一辆小汽车,但为规避执行登记在他人名下。在银行的多个账户,现金来往频繁却无余额,于是法院冻结了其账户。

    8月30日,吴孔光有一笔10万多元的现金到账无法领取后,才主动来到法院找执行法官,要求与申请人协商解决。但申请人以吴孔光之前没有诚意还款为由,不同意协商,要求按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最后吴孔光只能按判决书确定的本金、利息及延缓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履行了6.6万多元。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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