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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 大干百天
焦作法院召开誓师大会打响执行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1-08-19 14:37:58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军 张红卫)     8月19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大干一百天誓师大会,要求全市执行干警要振作精神,攻坚克难,大干百天,重拳打击执行归避行为,大力推广执行联络员制度,加强信访督办,全面完成执行工作任务。

    穷尽一切手段 打击“规避”行为

    目前,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已进入攻坚阶段,焦作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在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宣传教育、完善反规避执行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上下功夫。对正在执行的案件中有规避行为的,要严格按照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及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手段,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案件不符合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规定的结案标准,虚假结案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推广“联络员”制度 创新社会管理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执行联络员制度,是今年焦作法院系统推行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聘任1696名执行联络员,参与并顺利执结200多起案件。

    焦作市委政法委书记原振喜对这一制度给予高度评价:“人民法院的执行案件大量集中在基层,而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又大量沉淀在乡村和街道,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隐蔽的问题比较突出,执行联络员地情明、人头熟、关系清,可以在短时间内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更重要的一点是,执行联络员参与执行,实际上扮演四种角色,即法制宣传员、信息传递员、现场疏导员和思想教导员,能更全面地了解双方当事人纠纷的起因,抓住症结,对症下药,化解矛盾,促成和解,有利于当前社会和谐稳定。”

    焦作中院要求全市法院要大力进一步推广完善该制度,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找出存在的困难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联络员作用,帮助法院解决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消极执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和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执行工作协助不力、理解不够的问题,通过提供财产线索、促成双方和解、帮助做当事人工作等等,协助案件执行。

    做到“十个到位” 加强信访督办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执行信访攻坚年”活动,焦作中院要求执行干警要做到“十个到位”。思想认识必须到位:要克服畏难厌战情绪,对信访问题少找客观原因,多找主观原因,尽最大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领导接访必须到位:除设专职信访接待员以外,执行局局长、副局长要轮流到立案大厅接访,落实首问负责制,谁接访谁负责,亲自研究化解措施,抓好跟踪问效,不能仅当二传手;源头治理必须到位:要注重初信初访,抓早抓小,对信访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不能将本阶段的信访问题拖到下一个阶段,将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将一般信访案件拖成疑难信访老案;领导包案必须到位:对所包案件要亲力亲为,亲自过问,亲自组织办案人员研究解决,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只动嘴不动腿;问题解决要到位:对已发生的信访案件要想尽一切办法化解,确保停访息诉;风险评估必须到位:从接到强制申请书开始,直至执行终结,每一环节都要引起注意,发现信访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工作协调必须到位:涉执信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执行阶段出现的信访往往与审判环节、其他执行环节有关联,必须从全局上通盘考虑,避免单打一,要及时向一把手汇报,争取审判庭和其他有关庭室的配合;与当前开展活动的结合必须到位:要通过“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教育引导执行干警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工作督查督办必须到位:对信访任务重的基层法院,该院将派驻督导组,什么时候信访案件化解完,什么时候督导工作结束;责任追究必须到位:要与审管办相结合,通过卷宗评查,对信访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因工作不负责任或执行不力、违法执行等引发进京、赴省上访,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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