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张爱民)
作为人民教师,本该传授知识教书育人,然而安徽省全椒县某小学教师葛余昶却色胆包天,多次奸淫自己的女学生小燕(未满十四周岁),竟还大言不惭的称“她是真心喜欢我”。近日,安徽省全椒法院对这起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的强奸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强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葛余昶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
被告人葛余昶1962年出生,大专文化,身为人民老师,在任被害人小燕四至六年级的班主任期间,对小燕倾注了特别的关爱,并多次向被害人表示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在遭到拒绝后,并一直耿耿于怀,专门到药店购买避孕药准备实施其犯罪行为。2011年3月中旬的一个周末的下午,在被告人葛余昶家中,在明知被害人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此后,被告人葛余昶分别在家中和旅社十余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2011年5月4日,由于被害人亲属报案,引起案发,当日下午,被告人葛余昶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全椒法院在审理中认为,被告人葛余昶以奸淫为目的,明知被害人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多次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认为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鉴于其犯罪的性质、后果以及多方面因素,遂依法作出了以上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