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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建议
作者:许世雄   发布时间:2011-07-29 15:50:04


    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抓好农村基层工作,是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大局的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农村各种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近年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并审结涉农纠纷案件503件,从中可以看出,由于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存在着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由此引发的诸如村民“集结闹事、集体上访”等事件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值得广大行政、司法界人士深层次的思考。

    一、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广大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生产力水平得到迅猛提高和发展,农业产业结构普遍调整、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影响农村不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宗族势力死灰复燃。宗族是以血缘为纽带而形成的一个势力强大的群体,有着漫长的历史渊源。建国以后,曾因受到遏制一度销声匿迹。然而近年来又渐渐萌芽,尤其是在一些边远贫困山区,大有发展蔓延之势。宗族势力一旦被人利用就会迅速地演变成社会恶势力,裹挟不明真相的群众对抗党委、政府,阻挠执法,围攻殴打司法和行政工作人员。如近年来辖区发生的数起暴力抗法事件,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遭到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围攻和殴打,原因之一就是被人利用了宗族势力。

    二是生计问题引发纠纷。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的增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充分显示了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的优越性。然而,当前农村产业结构单一、农业科技含量低、产业化低、增产不增收等现状依然存在。少数农民为此采取上访或依法起诉的路径,期盼得到解决。因为农村生计问题始终是农民最为敏感的话题,这也是影响农村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是村务公开但不透明。村级帐务是农民瞩目的焦点,村干部能否尊重村民的自治权利;能否模范地遵纪守法;能否增强村级帐务的透明度,是村民所在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试金石。村务虽然公开了,但群众看不明白。因此,村级帐务不清既有腐败之嫌,又直接影响了干群关系,历来被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这也是影响农村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四是少数干部思想麻痹。“村看村、户看户、农民看干部”。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和人民政府各项政策的执行者,也是遵纪守法的带头人。由于少数基层干部法制观念淡漠、法制意识低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危及着农村社会的稳定。相当一部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直接原因就是有的农村基层干部思想上麻痹大意,不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采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而造成严重后果。同时,部分村民由于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低下,野蛮粗暴,盲目参与违法闹事,唯恐天下不乱,直接影响了农村的不稳定。

    二、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的建议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的稳定、繁荣与健康发展事关国家大局。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把“三农”工作作为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作出了关于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等一系列决定,这一决定是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的宏观战略决策和根本举措。

    一要努力创造良好经济环境。要坚持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作为农村工作的重心,依靠科教兴农,调整优化结构,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品农业向市场农业、数量增长型农业向质量效益型农业、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为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要切实增强村务管理透明度。认真贯彻执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落实村民自治,彻底村务公开。村民自治是法律赋予村民的民主权利,村民自治的实质就是村民直接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落实村民自治,有利于增强村民的主人翁责任感;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增强村级事务管理透明度,化解村民的积怨。

    三要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农村社会恶势力大都以农村宗族帮派势力为依托,称霸一方,危害乡邻,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公害。同时,农村“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必然危及农村社会治安。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打击不法之徒,做到标本兼治。

    四要培养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考核、任用选拔力度,着力提高综合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审判机关,要慎重审理“民告官”案件,既要监督并支持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又要保护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的积极性。并通过以案讲法的方式,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强教育、管理与监督,对违背农民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作者单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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