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方言成了和谐的催化剂
作者:郇小军 发布时间:2011-07-21 10:40:19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审判席上,原被告剑拔弩张;旁听席上,亲友团势不两立。 “现在开庭!”审判员宣布,“书记员是江苏人,听不懂永修方言,大家尽量用普通话。” 众人的目光从不同方位向我聚焦。 “我老家是南通!”亲友团冒出句,“你是哪里的?” 我笑了笑。 在审判员的指导下,我记录着…… “陈某某可以证明我发了多少货。”原告说。 “陈某某是原告的小舅子。”被告反驳。 “民事案件无须隐匿证人吧?”我说,“请直接称呼全名!” 审判庭里哄堂大笑。 “是陈毛毛!”审判员笑道,“不是陈某某!” 我恍然。 庭审气氛似乎不再凝固。两边的亲友团有人相互递了烟。被告用普通话说他在常州打过工。原告则声称自己是浙江移民。 “没有必要一点小事就相互纠缠嘛!”审判员大声说,“你们还要继续做生意哩!” “算啦,再纠缠就没意思啦!”亲友团有人用普通话劝道。 在审判员的督促下,原被告的手握到了一起。 审判庭里嘈杂起来了,有方言,有普通话。很明显大家都很高兴。 “方言倒成了和谐的催化剂!”审判员笑着对我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长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