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文化> 文学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方言成了和谐的催化剂
作者:郇小军   发布时间:2011-07-21 10:40:19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审判席上,原被告剑拔弩张;旁听席上,亲友团势不两立。

    “现在开庭!”审判员宣布,“书记员是江苏人,听不懂永修方言,大家尽量用普通话。”

    众人的目光从不同方位向我聚焦。

    “我老家是南通!”亲友团冒出句,“你是哪里的?”

    我笑了笑。

    在审判员的指导下,我记录着……

    “陈某某可以证明我发了多少货。”原告说。

    “陈某某是原告的小舅子。”被告反驳。

    “民事案件无须隐匿证人吧?”我说,“请直接称呼全名!”

    审判庭里哄堂大笑。

    “是陈毛毛!”审判员笑道,“不是陈某某!”

    我恍然。

    庭审气氛似乎不再凝固。两边的亲友团有人相互递了烟。被告用普通话说他在常州打过工。原告则声称自己是浙江移民。

    “没有必要一点小事就相互纠缠嘛!”审判员大声说,“你们还要继续做生意哩!”

    “算啦,再纠缠就没意思啦!”亲友团有人用普通话劝道。

    在审判员的督促下,原被告的手握到了一起。

    审判庭里嘈杂起来了,有方言,有普通话。很明显大家都很高兴。

    “方言倒成了和谐的催化剂!”审判员笑着对我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长水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