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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巫山法官!”
发布时间:2011-07-12 16:22:02


     光明网讯(通讯员 许世雄 马兴强)   7月12日上午,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接到受伤民工易军修从湖北省巴东县打来的长途电话,他在电话中激动地说:“谢谢你们,巫山法院的法官们,我今天终于拿到了工伤补偿款,你们操心了!”

    易军修是湖北省巴东县沿渡河镇龙洞河村村民,为了养家糊口,于2007年3月前往重庆市巫山县金门岩煤矿从事井下采煤工作,在一次井下作业时被掉下的煤块砸伤,经鉴定为五级伤残。后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由巫山县金门岩煤矿赔偿易军修医疗、伤残补助等各项费用共计2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该矿一直不履行法定义务。

    2011年1月10日,易军修向巫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查明易军修全家老少依靠他一人的打工收入生活,伤残后的易军修不但没有了收入来源,还要为长时间治伤、打官司等花钱,儿子读书也正需要钱,生活十分困难。且被执行人原金门岩煤矿已由政府责令于2007年12月31日前永久性关闭,煤矿的财产早已变卖转移,煤矿老板陈开林系湖北省当阳市育溪镇人,早已离开巫山,下落不明。

    虽然该案执行陷入困境,但易军修一家的困难却始终牵动着执行法官的心。经研究后,在依法为易军修办理执行费减免手续的同时,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执行。当执行法官从原金门岩煤矿的委托代理律师处获得该矿业主陈开林的联系电话后,一方面通过电话对其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又合理利用双方当事人代理律师协助开展执行和解工作。

    几经努力,被执行人陈开林终于与申请人易军修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随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易军修21万元,剩余执行标的易军修自动放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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