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通讯员 路世荣)
“真没想到下这么大的雨你们还能来,虽然企业目前有些困难,但我们会尽快想办法把钱还上,今天先落实两万元,下余部分我们愿意以药抵债,三天内我们配合你们开始拉药。”这是被执行人陕西华山制药有限公司负责人看到执行法官克服重重困难,冒雨执行案件时作出的承诺。
原告河南洛阳科福工业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陕西华山制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华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20.66万元。本案执行中,由于被执行单位目前处于歇业状态,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负责人长期在山西生活无法联系,现有的制药设施因标的过大、即将重新开业等不便采取强制措施,使得本案无法执结。申请人的企业也因缺少资金而举步维艰,不断向执行法院施压。承办法官综合研究案情后,表示一定要想办法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7月6日,当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公司的负责人回到药厂后,随即冒雨赶赴地处高塘塬区的公司所在地开展执行。连续多日的阴雨,使得本就比较难走的山路变得更加泥泞,但这些困难并没有阻挡住执行法官下乡办案的决心。当日下午1点,在被执行单位,执行法官与其负责人话家常、述案情、陈法理、讲人情,该负责人被执行法官打动,当即答应愿意先付2万元解决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下余案款通过以物抵债的方法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