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审判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中要善于借助社会力量
作者:徐爱民 发布时间:2011-07-05 10:33:06
河南省鹤壁市第八、九届人大代表,原淇县政法委副书记张朝生,曾在淇县检察院、司法局工作,是淇县政法战线的一员“老将”。他今年56岁,虽然由于年龄原因已退出领导岗位,但他作为市人大代表依旧担任法院的廉政监督员,继续关心支持法院工作,时常旁听法院庭审和听证,帮助法院调处案件,对法院借助他力化解矛盾纠纷深有感触。前不久,笔者走访了他,请他畅谈了这方面的感想。
依靠党的领导 在淇县政法委工作13年的张朝生,对淇县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化解矛盾纠纷的做法很赞赏。他认为,运用党委及其政法委的政治优势,可以协调各种社会力量,穷尽一切方法、措施,消化矛盾纠纷,赢得当事人的满意,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采访中,张朝生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2010年5月,淇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原告谭某租赁淇县老干部局4间房屋,将其中一间转租给杨某,杨某在门面房前搭建了一个临时棚做生意。转租合同到期后,杨某拒不拆除临时棚,谭某以临时棚影响了其生意为由,将杨某起诉到法院。该案经审理后法院判令被告杨某限期拆除所建的临时棚。杨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谭某于当年8月30日到淇县法院申请执行。9月4日上午,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到场监督执行,在杨某的配合下将临时棚拆除。案件到此本该结案,但谭某又以门面房前临街还有一个摊位未处理为由,到河南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河南日报社、市中院等机构多次上访、信访,并多次到淇县法院闹访。法院多次告知谭某临街摊位的管理属于城管职责范围,不属于法院管辖事项,但谭某仍不听任何劝说,不断到省、市上访、信访。为了彻底解决这起纠纷,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法院院长袁希利及时向淇县县委政法委作了汇报。在淇县政法委的主持、协调下,法院与老干局共同做谭某的工作,又通过朝歌街道办事处让西街村委做杨某工作。“真诚所至金石为开”,杨某、谭某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将摊位西移,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信访人谭某也表示息诉罢访。 代表委员参与听证 近年来,淇县人民法院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中,引入听证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层人士参加,让信访人及其代理人充分发表意见,从源头上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此,张朝生有切身体会。 赵朝生对一起信访案件的听证过程历历在目。2009年2月19日,淇县法院邀请包括他在内的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一起申诉案件。此前,案件当事人张某由于不服法院生效判决,曾多次上访,情绪激烈。但是,对方当事人杨某却扬言法院如将案件进入再审程序也要上访。听证中,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场充分陈述了各自的观点,展示了支持己方观点的证据。法院审判监督庭的法官也全面介绍了案件的复查情况。接着,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逐个发表意见,绝大多数人认为此案程序合法、实体处理得当,张某的申诉理由不成立。张朝生在发表意见时,除了从法律角度分析外,还从人情世故的角度阐述了维持原裁判的理由,中间夹杂很多当地俗语民谚,让双方当事人都深受触动。最终,张某听到绝大多数代表、委员不支持自己的要求,当场表示接受原裁判,就相关执行问题愿意与杨某进一步协商,听证的公信度得到了充分体现。 谈到这里,张朝生连连称赞,“淇县法院把听证活动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收到了良好效果,也为淇县的平安建设作出了贡献。” 利用社会资源调解案件 张朝生长期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淇县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成效非常赞许。他认为,淇县法院善于利用社会资源调处案件,收到了事半功倍的好效果。 在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中,淇县法院铁西法庭的一起利用战友情谊调处的案件给张朝生留下深刻印象。2009年8月21日,淇县法院铁西法庭公开审理原告程某诉被告许某债务纠纷一案。原来,程某的父亲与许某的父亲系战友, 2004年2月24日许家因投资经营向程家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2007年2月3日又为程某的父亲出具了还款计划书,约定于2007年6月一次性还清本息,但许某的父亲到期未还。2008年10月2日,程某的父亲与许某的父亲二人同时在交通事故中不幸去世。许某的父亲为妻女留下大量的未偿债务,债主们纷纷上门讨债,一家人一边沉浸在痛失亲人的悲伤中,一边清点遗产应付债主,境遇十分凄惨。而程某的父亲去世也让其妻女的生活举步维艰,无奈的情况下程某选择了向法院起诉,两家关系也由以前的和睦变得对立。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秦海泉通过深入了解案情,认识到两家的情况较为特殊,原告起诉也是无奈的选择,就着力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把双方家庭成员以及双方共同的亲友叫到一起叙旧,通过电话说合、当面调解等方式,为当事人分析利害,讲解法律。“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开庭审理前激发了双方当事人内心深处的真挚情感,并都做出了较大让步,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张朝生最后告诉笔者:“淇县法院综合运用党的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社会资源参与等方式,克难攻坚,拿下一大批难案,闯出了一条利用他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成功之路。尤其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听证,让案件当事人充分表达诉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评议,在化解涉法信访案件中功效很大。希望人民法院认真总结和推广利用他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经验,把这些好的做法像淇县法院那样制度化,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调处案件,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再立新功。” (作者单位:河南省淇县人大常委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