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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法院强化“和谐执行”力求“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1-06-24 15:10:13
光明网讯(通讯员 吴坚定)
今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和谐执行”,力求“案结事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1-6月,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0件,执结49件,执结率61.25%,收案数比去年同期下降25.23%,结案数比去年同期提高16.67%。其中执行和解结案48件,执行和解率高达97.96%,比去年同期提高了5.96%,大大缓解了“执行难”问题。 江州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切实把执行工作作为全院的一项主要工作抓实、抓细,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和问题。根据执行工作任务情况,在人员配备方面重点倾斜。对执行案件做到“一案一表一档”,建立台帐。逐案采取“一包五定”的方式,即“领导包案、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将执行案件任务具体落实到主办法官和执行小组,提高执行工作的主动性和效率。 在具体执行中,该院始终坚持“教育疏导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原则,切实把和解执行作为首选方式。同时,该院采取因人而异、分批执行、重点攻克等措施,在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权益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人性化的执行方式,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释法析理和教育疏导工作,努力提高案件的执行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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