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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设执前督促岗促义务人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1-06-22 09:31:4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董正远 季顺江)   今年年初,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立案庭协作,在诉讼服务中心专设了执前督促履行岗,每天派出专员值岗,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

    督促履行员在收到申请人申请执行的资料后,对有主动履行可能的案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对义务人进行说服教育及后果警示,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果义务人在十五天内不主动履行的,则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督促履行岗的设立,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帮助当事人节省了费用,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20日,已有200多位义务人主动履行了100多万元执行款。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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