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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医为妇女摘除宫内节育器致其子宫破裂获刑
发布时间:2011-06-15 09:32:56


     光明网讯(通讯员 黄硕)   无行医资格诊所“医生”为他人摘除宫内节育器操作不当致重伤。40岁的安徽人高清玲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被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05年8月8日15时许,高清玲在朝阳区南皋乡北皋村其私自开设的诊所内,在没有行医资格的情况下,非法为王某某摘取宫内节育器,并因取环术不当,致王某某“回肠破裂、子宫破裂”,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属重伤。高清玲被抓获归案。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清玲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为他人摘取宫内节育器,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依法应予以惩处。鉴于高清玲自愿认罪,故对高清玲所犯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依法从轻处罚。综上,法院根据高清玲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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