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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龄女郎办假证 偷越边境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5-26 11:02: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王钰元)
重庆巫山一妙龄女郎用自己的照片和别人的户口信息在派出所办理了一张虚假身份证,并用该虚假身份证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了护照,并用以上虚假证件出入澳门10次。日前,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被告人陈天春犯偷越边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院依法审理查明,2008年8月11日,被告人陈天春给哥哥陈天军寄回一张自己的照片,让陈天军用该照片与熊军的户口信息在巫山县公安局官渡派出所办理了一张虚假身份证,同年9月份,陈天春用该虚假的身份证在巫山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了护照。自2008年10月18日至2010年5月5日,陈天春使用以上虚假证件出入澳门10次; 2011年2月26日,被告人陈天春主动到巫山县公安局官渡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天春违反国家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冒用他人信息办理护照,偷越边境10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边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陈天春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且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法院遂做出了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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