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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拉尔基法院执行立案前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
发布时间:2011-05-23 10:34:42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邢树新)
为尽快让权利人实现债权,对于具有完全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前提下,通过电话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将立案前调解扩大到执行案件。
5月13日,申请执行人梁某持刚生效的终审判决到富拉尔基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应给付的残疾用具费4万余元。该院立案人员在征得梁某同意后,电话通知第一附属医院的领导。医院方表示此款已准备好,等梁某本人到医院领取。5月16日,双方按法院判决顺利履行完毕,立案前调解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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