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欠钱不还哭穷赖账 限制出境迫其还债
作者:吉伟立   发布时间:2011-05-04 15:47:59


    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通过采取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的措施,迫使其履行还款义务,在找到被执行人不足24小时的时间段内快速执结一起标的为两万四千元的欠款案件。

    2008年元月,申请执行人介松借给朋友何魏五万元现金,何魏陆续归还两万元,下欠三万元拒付。2009年4月,经卫辉法院调解,双方协议每月还款一千元。调解书发生效力后,何魏只还了六千元后就不肯履约了。

    2011年4月1日,介松不得不到卫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14日下午,经过多方查找,孟凡平队长联系上被执行人何魏,何魏却称自己经济困难无法还债。事实上,办案干警已经掌握了他乘坐飞机返回卫辉的情况,看到被执行人拒不还款,立即向院领导请示,于17时通知公安机关协助执行,注销何魏的大陆通行证。4月15日上午8点多,着急出国的何魏主动向法院缴清欠款。

    随后法院撤销了关于了何魏的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的备案。(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朴冬雪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