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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调解协议“最后一公里”难题
宜兴法院成功办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第一案
发布时间:2011-04-12 14:26:00


     光明网讯(通讯员 史芳)   长期以来,由于调解协议缺乏法律强制性,不少矛盾调解工作遗憾地停滞在了通往纠纷化解的“最后一公里”上。日前,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对申请人张某与朱某等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现场确认。这是该院自《人民调解法》实施后司法确认的第一案,也是对矛调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作出的解答。

    张某之父已于1982年去世,其合法继承人有张某等四人,各继承人经协商决定由张某继承其父的所有遗产,并达成了相关调解协议。为了保证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张某与其他继承人朱某等遂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宜兴法院官林法庭受理申请后,对协议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核,最终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并按照相关规定免费为当事人现场办理了司法确认手续。一个小时不到,当事人就拿到了确认决定书。

    承办法官介绍,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法院通过以司法确认的形式赋予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未按约履行自身义务,相对方可持司法确认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司法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手续也更加简单。”该院王旭东副院长表示,宜兴法院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的具体操作环节,加强与民调组织的衔接,并通过普法让群众逐步认识和接受这种低成本、高保障、高效率的调解形式。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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