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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建设:和谐司法的基层实践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法庭建设工作纪实
作者:李永居 陈研   发布时间:2011-04-11 13:11:54


    “法庭是司法服务民生的根基,矛盾纠纷化解的支点,提升司法公信的前沿。全力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强化人民法庭功能,是推动新形势下涉诉群众工作的重要着力点……”近日,在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法庭第一季度工作观摩测评会上,该院院长刘怀的一席话掷地有声。

    2010年以来,该院始终坚持和谐司法理念,从物质装备、人力资源配置、制度落实、网络建设等方面着力,强化拓展法庭功能,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涉诉矛盾化解的主阵地、和谐司法的先锋队。

    三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谐司法的资源支撑

    物质基础薄弱一直困扰着基层法庭的涉诉矛盾化解工作。2010年以来,该院在物力、财力、人力的资源配置上大力倾斜基层法庭,着力做大做强法庭,为优秀法官扎根基层、人民法庭焕发新活力、和谐司法提供了充分的资源支撑。

    增加法庭建制,优化布局。2011年1月,经省高院批准,该院恢复了金锁法庭建制,建成4个人民法庭,使布局更加优化,人民法庭管辖覆盖更加全面。目前,该县23个乡镇除中心镇外,全部由人民法庭管辖,极大的方便了群众诉讼。

    加大物力投入,扮靓法庭。今年初,该院投资160万元对4个人民法庭进行升级改造,每个法庭都建成诉讼服务站、科技法庭,提升法庭装备水平和司法服务水平。同时对住宿、食堂、娱乐等硬件设施进行改造,优化干警食宿环境。

    优化人力资源,增强力量。近两年来,该院大力选拔年轻干警到法庭锻炼,法庭人员由去年23人增加至31人,3名庭长被明确为副科级,1名年轻干警由助审员提拔为副庭长并主持工作。

    三项制度的深度实践:和谐司法的制度支撑

    针对基层涉诉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该院及时地出台了法庭执行工作、驻庭工作、巡回审判工作规范性文件,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和谐司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执行权力下放,提升执行效率。为更好执行案件,增强审判人员“立、审、执”一盘棋意识,2010年9月,该院及时地出台了《关于人民法庭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将执行权力下放,规定法庭审结的案件由法庭分派特定人员执行,督促法庭审判人员主动考虑案件执行问题,促进矛盾彻底化解。

    院长干警同驻庭,贴近百姓服务民生。2010年9月,该院出台《关于人民法庭驻庭工作的规定》,要求法庭所有干警在工作日内一律留宿法庭,并积极与辖区党委政府等联系,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同时,为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心声和司法要求,实行院领导到人民法庭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制度。

    田间地头巡回审判,就地解纷促谐。出台文件规定巡回审判任务、方式、案件类别等,不断规范巡回审判工作,努力使矛盾不出村居,就地化解纠纷促进村居和谐。

    三张网络的良性运行:和谐司法的网络支撑

    该院在基层法庭和谐司法的创建中,着力编织矛盾调解网、和谐共建网、诉调对接网,大大地优化了司法资源,为和谐司法提供了无缝的网络支撑。

    强化矛盾调解网,优化资源。加强对乡镇民事案件万人诉讼率的考核,由法庭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发送涉诉案件类型简报,推动各乡镇主动化解矛盾。主动定期到乡镇综治大厅值班,主动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矛盾化解水平,形成矛盾调解网络。

    建设和谐共建网,整合资源。以人民法庭为主体广泛开展共建活动,充分与当地综治、司法所、派出所联络,合力化解纠纷。今年3月份,该院瑶沟法庭召开了“庭所共建社会管理创新研讨会”,并与辖区八个乡镇司法所达成了和谐共建协议,形成了庭所化解村居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完善诉调对接网,节约资源。在广泛开展各类共建活动的基础上,同时将案件委托到乡镇工会、妇联、司法所等部门调解,并对其指导,指导调解成功,节约司法资源。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永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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