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法院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获嘉县法院庭前悉心调解快结17名民工欠薪案
发布时间:2011-03-11 16:07:04


     光明网讯(通讯员 陈和耀 郭亮)   3月8日,原告浮光发、崔荣攀等17名农民工诉被告李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在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开庭之前,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做被告的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峰承诺于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17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受到了农民工兄弟的称赞。

    2010年6月,原告浮光发、崔荣攀等17名农民工经人介绍到被告李峰承包的焦作市中站区一工地打工,负责木工工作。工地工程结束后,经过结算,被告尚欠17名农民工劳动报酬4700元未付,于是,被告李峰为17名农民工打了一张欠条,载明,“欠工资款4700元”。之后半年多的时间,17名农民工多次讨要工资,被告总是躲避不见,后来连手机也无法接通了。无奈,17名农民工将被告告上了法庭。

    获嘉县法院始终十分重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理工作。17名农民工起诉的案件受理后,中和法庭庭长崔嵬亲自主审该案,在第一时间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法律手续的同时,和被告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谈心,希望他能够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错误,及时于原告进行协商,妥善解决争议,化解矛盾,被告表示要认真对待案件,为案件的调解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3月8日是开庭的日子,17名农民工原告和被告都早早地来到法庭,崔嵬庭长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原告方当事人反复强调由于向被告追要拖欠的工资给自己造成往返的路费、误工费等损失,而且要求被告当庭支付工资;被告则言称自己在工地施工期间由于管理原因损失也非常大,希望得到17名农民工的谅解,双方当事人争执不下。为促使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协议,法庭又分别同他们进行了单独的调解,让他们消除误解,互谅互让,尽快解决纠纷,减少损失。最后,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悉心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定期支付工资的协议,一件棘手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顺利调解。(文中涉及人名均系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