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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网与爱帮网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1-03-09 14:22:24


     光明网讯(通讯员 蒋强)   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审结了原告(反诉被告)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爱帮聚信(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法院认定爱帮科技公司使用大众点评网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构成不正当竞争,同时认定爱帮科技公司和汉涛公司都构成虚假宣传,判令爱帮科技公司停止使用源自大众点评网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停止虚假宣传、消除影响、赔偿汉涛公司50万元,判令汉涛公司停止虚假宣传、消除影响、赔偿爱帮科技公司2.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汉涛公司和爱帮科技公司均从事生活服务类信息查询业务,双方网站分别为dianping.com、aibang.com。爱帮网使用了大众点评网上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部分内容,在用户点评内容上方均注有发布者昵称和“在大众点评发表”字样及链接标识。汉涛公司曾向爱帮科技公司发函,要求爱帮删除内容并提供避免搜索链接的技术性配合方案,爱帮科技公司不同意全部删除,且对避免搜索链接的技术性方案拒绝配合。爱帮网宣称:“爱帮网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本地生活搜索服务提供商,也是最大、最全的生活信息网上平台。”汉涛公司指控其虚假宣传,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爱帮科技公司和爱帮信息公司诉至法院。

    汉涛公司宣称:“大众点评网是中国最大的城市消费指南网站,国内最大的生活指南网站”、“大众点评网的美食信息和餐馆搜索引擎是业内公认最专业、最高质量的”。爱帮科技公司指控其虚假宣传,据此提起反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众点评网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是汉涛公司搜集、整理和运用商业方法吸引用户注册而来。汉涛公司为此付出了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等经营成本,由此产生的利益应受法律保护。爱帮科技公司对其未付出劳动、未支出成本、未做出贡献,却直接利用技术手段在爱帮网上展示且构成对大众点评网的实质性替代,并以此获取商业利益,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理论中典型的“不劳而获”和“搭便车”的行为。爱帮科技公司的这一经营模式违反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此外,双方均使用最高级形容词进行自我宣传,但均不能为其宣传行为提供充足证据,均应依法认定为虚假宣传。最后,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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