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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阳法院女法官妇女“三八”节前送法下乡
发布时间:2011-03-07 14:20:46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勇)   今年3月6日农历二月初二,是广西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传统的“坡洪花炮节”。田阳县人民法院女法官利用该传统节日,组成女法官服务队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在该院副院长邓海燕的带领下,驱车前往坡洪花炮节开展法律咨询,对案件诉讼、案件执行等相关问题,以及有《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等服务活动,深受到场群众,尤其是广大妇女的称赞。

    坡洪镇是田阳县南部石山区5个乡镇的中心,坡洪人民法庭是该辖区内法院派出唯一的巡回法庭。每逢农历二月初二,是该镇都举办传统的“花炮节”,除了抢花炮活动外,还举行舞狮、蓝球、山歌、斗鸡、斗牛、文艺演出等活动,不但吸引本镇的群众,而且还吸引附近的几个乡镇以及相邻的德保县巴头、东凌、隆桑、那甲等乡镇群众,前来参赛及观光的群众人山人海。为了不失这美好的机遇,使采风观光的群众既得享受到节日欢乐的气氛,又能得到法律的套餐。田阳法院妇委经研究决定在这传统的节日,派出一个由6位女法官组成的女法官服务队“送法进乡村”,开展法律咨询,对案件诉讼、案件执行等相关问题,以及有《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宣传等服务活动,为群众解答各种法律上的问题,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使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通过现场法律辅导,以案说法,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    

    田阳县法院以此“送法下乡”说法、释法、普法的形式,既提高女法官们说法、普法的能力和透明度,又能使广大群众,尤其是给妇女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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