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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法院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1-03-01 10:14:37
光明网讯(通讯员 文左龙)
近年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6月,在全省中院院长会议暨全省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该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严惩涉黑类等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惩处毒品犯罪,维护公民的身心健康;继续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及时审判地下“六合彩”、非法传销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197件,对30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了刑罚。 依法审理好各类民事纠纷案件,调整各种经济和社会关系,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形成诚信守法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安定团结,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全年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441件。其中审结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类案件224件,婚姻家庭继承类案件894件,权属侵权纠纷类案件323件。全年调解撤诉案件715件。 继续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水平和执行效率。在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新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和暴力抗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2010年,该院圆满完成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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