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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法官落实任职回避规定争做好法官廉家庭
发布时间:2011-02-24 16:05:27
光明网讯(通讯员 邹旭 田华)
自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 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以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规定》,并要求干警就如何落实好此项制度写出个人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广大干警纷纷表示,要以全国优秀法院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和自己的配偶子女,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将此项制度落到实处,做党和人民信赖的好法官、廉家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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