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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法院巧用短信辅助执行效果显著
作者:马明锋 发布时间:2011-01-12 10:03:55
为有效解决因“人难找”引发的“执行难”问题,特别是部分被执行人有手机但不接电话的现实情况,河南省虞城县法院积极创新执行措施,丰富执行手段,将发送手机信息作为辅助执行方法,通过群发或一对一发送短信的形式,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传和思想沟通,收到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共通过“短信执行法”执结案件27件,执结标的额102万余元。
一是对刚进入执行程序的执行案件,及时给申请执行人发送手机信息,使申请执行人了解执行工作程序,提高执行风险意识,积极配合法院查寻被执行人线索,提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申请人积极配合,而不是消极等待,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时敦促尚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申报财产和到庭履行义务。 二是对长期在外躲避不接电话的被执行人,采取手机短信形式,将法律规定、对方的困难、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用通俗直白的语言进行劝说,宣传法律知识,详细告之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所法律后果,强化思想教育,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三是对有的被执行人长期在外打工,往返法院很不方便,执行法官就用短信的方法进行执行和解方案的磋商,促使他们远在他乡就能达成协议和还款计划,让他们在外安心打工挣钱,尽快履行义务,同时充分运用法律、道德,利用乡情、友情、亲情等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以缓和他们之间的紧张关系,提醒其互谅互让,努力促成其达成执行和解。 四是针对有些案件不能及时执结,申请当事人有不满意情绪时,执行法官改变原来案件一结了之的现象,运用短信及时与申请执行人沟通,采取跟踪了解并督促执行的做法,帮助他们运用法律允许的手段和方法,指导查寻被执行人线索和财产,及时通知执行进展,让申请人心中有数,法院做了哪些工作,能够一目了然,同时及时通报案件执行进展情况,解疑释惑,预防执行信访案件发生。 来源:
河南法院网
责任编辑:
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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