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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毒霸”被指虚假宣传 王海与销售商对簿公堂
作者:韩蕾 发布时间:2010-12-07 16:02:29
在AV-C国际评测中病毒检测率本是倒数第一,却在产品宣传中谎称“全球第一”,“打假英雄”王海将“杀毒软件”销售商北京连邦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软件公司返还购货款220元,支付购货款一倍的赔偿金,保全公证费用10725元。12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王海出庭参加了诉讼,本网对庭审进行了图文直播。 王海诉称,因从有关媒体和网络得知立志“做世界一流的软件企业”的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出产的中国名牌产品——金山毒霸具有“100%可信与病毒查杀率”、“在AV-C认证中,病毒检测率全球第一”等荣誉后,原告于2010年5月17日在被告处购买了一套金山毒霸。但是在使用过程中,原告发现金山毒霸并非如其宣传的那么管用。“金山软件在其官网上显示的病毒、木马识别率、查杀率多项数据和承诺均严重失实,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王海在法庭上说,“被告作为涉案产品的经销商,对金山公司的虚假宣传行为未尽合理的审查义务,应对消费者承担赔偿义务。” 对于原告的诉请,被告北京联邦软件公司当庭表示不同意。“被告是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引进的正版产品,作为销售商也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被告没有对涉案产品进行虚假宣传,不存在欺诈行为。” 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被告与金山公司是否存在欺诈可以从其宣传方式及是否从中获利看出来,金山明知道自己的杀毒软件没有宣传的那么好,仍然误导消费者,而被告进行销售从中获利,被告对消费者构成欺诈”,王海如是说。 “原告所出示的证据都是指向金山公司的,与被告无关。另外本案的涉案产品是合格产品,具有杀毒软件的通用功能,没有影响到原告的正常使用,而且原告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在使用涉案产品中受到了损失,我们认为,原告不存在损失,法律也不能成为某些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 由于原被告双方均能不同意调解,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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