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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法院化解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1-03-07 09:31:23


     光明网讯(通讯员 蔡强)   在“3·15”即将到来之际,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将组织有经验的法官走上街头,现身说法,为广大消费者支招解疑。同时,该院还印发了大量的宣传册子,为消费者提供维权的法律法规,为您揭秘“骗局”的真相,教您轻松识破“骗局”,给您提供维权的温馨建议。

    翻开日历,“3·15”高举着消费维权的旗帜,再一次向我们走来。回顾舞阳县法院过去一年里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出的贡献,真可谓是“很给力”。2011年, 舞阳县法院采取果断有效的措施,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合法权权益。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做出应有的努力。    

    首先,加大力度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严惩与之相关的违法犯罪活动。舞阳法院刑事审判庭严格依法办事,在此类案件的审理上“从快、从严”。2010年,舞阳县法院审结了16起制假售假等侵害消费者的刑事案件。严厉惩处了23名犯罪分子。真正地扼住了假冒伪劣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源头,为净化相关产品的市场环境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次,加大力度做好与消费者人身、财产权益相关的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主要是涉及到消费者就餐遇到的“霸王条款”,购买商品不合格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等类型的案件。舞阳县法院为处理此类案件专门开通了“绿色通道”,立案后速交该院的速裁法庭,用最少的时间调处侵害消费者的权益的纠纷。及时有效地填补了消费者的损失,恢复被破坏的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 伴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型的消费方式不断出现,尤其是如女性的这种美容服务合同,该院民事二庭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切实依法维护消费者一方的利益,依据合同法相类似的合同处理条款进行裁判,充分地说理论证,让当事人双方服判息讼。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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