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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南“打黑第一案”今日开庭
作者:刘福忠   发布时间:2010-05-25 15:34:00


    5月25日上午,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朱玉龙涉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项罪名、俞保等13人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一案。此案是近年来淮南市第一件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起诉的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以被告人朱玉龙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06年始,通过“拜把子”等形式,逐渐形成了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较为稳定严密的犯罪组织。该团伙成员较多,层次分明,团伙成员均公认朱玉龙为老大,尊称“六哥”或“老板”。团伙骨干成员俞保、孙春蕾、刘亮亮、吴怀顶等人中的地位也得到其他成员的认同。

    该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朱玉龙是团伙的组织领导者,管理团伙骨干成员。俞磊、朱玉开、孙春蕾、吴怀顶、刘安等人主要负责“放爪子”(在赌场内向赌博人员防高利贷),连绍陆、刘亮亮、路军等人主要负责追逼团伙成员所放高利贷。平时朱玉龙负责团伙成员的吃喝玩乐,当团伙成员遭到公安机关打击时,朱玉龙出面“做工作”,以逃避打击,并到监所探望、送钱物、以此方式笼络团伙成员。为加强团伙的内部管理,朱玉龙要求组织成员不准吸毒,在赌场内“放爪子”时不准赌博,对违反其规定的组织成员轻者故意“冷落”、辱骂、殴打,重者不认其“放爪子”,开除出组织。

    该犯罪团伙主要通过在赌场放高利贷、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经济利益。自2006年以来,以朱玉龙为首的团伙成员先后在定远县、本市田家庵、上窑、洛河、曹庵、金家岭等地赌场“放爪子”,因追要赌债而多次非法拘禁他人。在赌场“放爪子”的资金由朱玉龙提供,收益由朱玉龙统一管理、支配,主要用于其本人挥霍和支持团伙活动,团伙成员进赌场“放爪子”时,朱玉龙提供交通工具,并每次给予至少100元的工资;团伙成员负案在逃、因伤住院或因违法犯罪被羁押时,朱玉龙为其租房、提供生活经费,支付住院医疗费及为被羁押人员提供生活费用。

    该犯罪团伙对拖欠该组织“爪子钱”的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在公开场合持刀、枪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逞强斗狠、巩固强势地位,也多次在公开场合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已查实朱玉龙团伙成员实施的有组织的犯罪事实18起,涉嫌赌博、非法拘禁、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等罪名。

    几年来,以朱玉龙为首的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重大影响。魏某某、裴某等人为躲避朱玉龙一伙的追债,长期有家不敢归;李某、魏某的父母为帮其子偿还朱玉龙团伙的“爪子钱”,被迫卖掉自家的房屋;李某为朱玉龙团伙逼迫无奈,为归还“爪子钱”,不惜铤而走险,盗窃国家财产,导致多人被判刑和行政处分。

    截至目前,庭审仍在进行中。因此案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将持续3天时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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