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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一起19人黑社会性质犯罪案开审
作者:易建锋   发布时间:2009-03-26 11:02:51


    3月23日,被告人王民勇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预计整个庭审结束需五天时间。

    2002年以来,以被告人王民勇为首,以张福安、陈兆勇为组织、领导者,以李力、陈志伟、钟友敏、周科、吴辉、郭勇、王水平、杨健、张勤辉、赵宏、龙毅、辛集江、肖学军、晏宇翔、罗志强为积极参加者,以谢明等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宜春市万载县境内,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利用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淫威插手经济领域,非法获取巨额利润,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此外,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还指控被告人王民勇等涉嫌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窝藏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等九项罪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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