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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用十年"心脏起搏器提前罢工消费者险丢性命
作者:王小雪 发布时间:2009-03-24 10:45:49
心脏起搏器罢工,患者与销售公司协商未果,故将安装医院和销售公司共同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起案件。
史老先生诉称:1999年4月,其经被告北京某医院专家会诊为心脏传导阻滞,后选择被告某公司的心脏起搏器,并为此付出2万多元。安装起搏器之前,负责安装的院方为史老先生提供了起搏器“10年质保”的卡片。2007年8月20日,史老先生在家中突然感觉不舒服,后被送到南京市的一家三级甲等医院救治。由于抢救及时,才算保住了一条命。2007年8月22日,南京院方给史老先生进行手术更换一个新的心脏起搏器,手术的同时也取出了发生故障的心脏起搏器,医生确认是位于锁骨下的起搏器导管断裂,造成起搏器不工作,此次手术史老先生共花费五万多元。史老先生与销售公司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安装医院和销售公司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共计6万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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