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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器漏水泡坏地板 消费者起诉获得赔偿
作者:胡卿 熊红卫   发布时间:2009-03-14 10:28:25


    日前,江西省泰和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涉及热水器“三通”断裂漏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消费者陈某获赔3677元。

    2008年9月30日,原告陈某在被告涂某开设的美的专卖店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双方约定由经销商负责安装。10月3日,专卖店派安装工到原告新房安装热水器,因热水器未配备“三通”附件,安装工要求原告去购买,原告买回“三通”后交由安装工安装。安装完毕,双方查看没有漏水便一起离开。10月5日,原告发现热水器“三通”断裂漏水,致使原告新房大厅、房间里的复合地板全部凸起,61.8㎡复合地板受损,造成原告损失共计5777元。后经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调解,“三通”配件经销商当场赔偿了原告2100元,被告涂某拒绝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被告涂某的专卖店购买热水器,被告涂某承诺负责安装,即应按约定履行义务,正确安装热水器。因“三通”配件在安装过程中损坏,导致漏水将原告木制地板毁损,造成原告的损失,被告涂某应当赔偿。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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