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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航空被指北海甩客 9乘客法庭索赔
作者:秦齐祺 发布时间:2008-11-17 09:41:41
在航班已经延误12小时后又被告知更改行程,因乘客不同意而将16名乘客“遗弃”机场。近日,其中9名被“遗弃”的乘客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分别均要求返机票款1650元、机场建设费50元、燃油附加费150元,并赔偿经济赔偿金1000元、经济损失2250元以及精神损失费1000元,以上共计,共计每人6100元。
乘客李小姐在起诉中称,她购买了9月25日早8点南航CZ3147次航班的机票,由广西北海途径长沙返回北京。当日,按照航班起飞要求及时赶到了北海机场,但南航却无故延误航班起飞时间至晚8点。经过一天的漫长等待后,办理了登记手续准备登机。然而,南航又单方面宣布要更改航班行程。当时,她和另外13名返京旅客要求按预定航程返京,南航拒绝说明改航理由,并将14名返京旅客以及2名到长沙的旅客“遗弃”在北海机场。事情发生后,北海机场及当地有关部门极力与南航的职能部门沟通,南航却一直不予理睬。9月26日凌晨2点30分,南航湖南分公司北海营业部宣布与滞留旅客终止合同,不再承诺后续服务。无奈之下,她于26日早7点离开北海机场,改道南宁乘坐航班返回北京。 李小姐认为,南航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旅客运输合同义务和有关法律法规,扰乱了旅客运输秩序,并且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使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故诉至法院。 目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这9起案件,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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