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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玛丽”组合诉北京朝阳公安分局案发回重审
作者:裴晓兰   发布时间:2007-11-20 14:20:57


    北京二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判决程序不当予以撤销

  因房屋内煤气中毒致一死一植物人的歌手组合“超级玛丽”诉朝阳公安分局行政不作为案一审败诉后,家属提起上诉。11月19日,市二中院以判决程序不当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去年3月1日,“超级玛丽”组合罗惊和韩萱在北京的租住地———潘家园松榆东里22号不幸煤气中毒,从此昏迷不醒,目前一死一植物人。事后,她们的家人将朝阳警方告上法院。他们认为,朝阳区潘家园派出所两民警接到“超级玛丽”可能在家中出事的报警时,一名警察在警车上睡觉,另一警察说要等天亮后才能想办法找房东拿钥匙开门。从接警到发现原告煤气中毒,警方花了9个小时,是行政不作为。

  去年12月8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就警方是否应该“破门施救”展开辩论。18天后,一审法院认定,朝阳公安分局的行为不属于行政不作为,警方没有“强行破门”救人是因为当时掌握的情况,不能构成警方采取这一非常规措施的必要条件,据此驳回了“超级玛丽”家人的起诉。

  一审判决后,家属不服上诉至市二中院。市二中院经过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程序不当,应予撤销,并裁定发回重审。不过,在市二中院的行政裁定书中并未说明一审判决程序的具体不当之处。对此,法官也拒绝透露。



来源: 正义网-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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