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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话单漏洞百出 用户怒讨知情权
作者:弋梅荣 康少伟 发布时间:2003-10-08 20:19:55
一张印有43个通话记录的手机话费单,竟有22处计时计费错误。用户于是将移动通信公司送上被告席。10月8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移动通信公司必须出示相关证书,证明其计时收费的公平合理性。
河南省登封市的移动用户何松涛前一段时间交过手机话费后,索要了话单,发现话单上计时计费误差较大。如话单上显示,6月26日,何松涛的手机打出通话计费时间为6月26日10时8分6秒,而被叫手机通话计费时间是6月26日10时8分12秒,一下子差了6秒。更令人奇怪的是主叫付话费0.2元,被叫付话费0.4元(按承诺被叫免收接听费)。据何松涛介绍,他的这张印有43个通话记录、总资费140.2元的话单,单独看问题还不太明显,但把与之通话的其他手机的话单都调阅对照后,发现存在太多的类似错误,其中主被叫通话开始时间最长的竟差16秒。何松涛认为,“手机采用全球定位系统,通话计时应该一分一秒都不差的。” 何松涛的好友王凡超索要自己的手机话费单后,发现了同样的问题。这两位客户遂对自己平时的交费情况产生了疑惑,一纸诉状将河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登封营业部告到了登封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出具两用户手机计时计费是否准确的核定证书,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9月22日,登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作为手机在网用户,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在这起民事诉讼案中,原告仅要求被告出具自己手机号码计时计费的合法检定证书,以证明其准确性。被告辩称对移动通讯计时计费装置国家尚无检定规程,河南省尚未开展这种检定,必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和委托方能检测而不出具检定证书的理由均不能成立。 10月8日,登封市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综合考虑认证后作出判决:被告河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分公司登封营业部应在判决书生效后90日内向原告出具其手机所在网域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合法检定证书。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承担。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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