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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动拳脚法官调解巧结案
作者:黄靓 陈利 发布时间:2003-08-22 15:24:30
近日,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当庭调解了一起为了10元钱水费邻居之间大打出手,两败俱伤的赔偿案件。
原告老孙是一位古稀的老人一人住在无锡市南门外的一幢老式的房子里,这幢房子是六户人家合用一只总水表,各家另有分水表。自来水公司每月按总水表收取水费,各家的水费是根据分水表及总数来分摊的,收水费的工作每月各家轮流。5月份轮到老孙收水费。18日那天,住在102室的徐某要求分总帐上的10元钱遭到老孙的拒绝,便和老孙吵了起来。老孙的一双儿女正回来吃饭,另外住在旁边的一幢楼里严某(徐某的朋友)正在徐家玩。三人随即也各自参与进了争吵,后又发展成为相互纠缠吵打。严某仗着自己块头大,三下二下把孙家父子打倒在地。老孙家的儿子的手机也摔在地上。6月19日,孙家父子三人以严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严某赔偿医疗费120元及二部手机。 开庭时严某辩称:自己是去劝架的,但看到孙家父子三人打徐某一人很气愤,自己是见义勇为,另外自己也被打伤,花了80多元医药费。 法院经过耐心的调解认为,手机的修理费由被告严某出,修理费为200元,诉讼费各方承担一半。严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当场就付给原告240元并向老孙道歉,对老孙说:“你儿子住的远,以后有什么重活,尽管叫我。”老孙一家听了很不好意思,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以后不再发生这种打架的事情。此案成功调解,解开了双方心中的疙瘩,使邻居和好如初。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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