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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入器械体内断裂 愤怒患者索赔16万
发布时间:2003-07-25 14:05:35


    植入体内的医疗器械两次断裂,给患者带来身心上的巨大痛苦。昨日,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销售商武汉宜禾通用器材有限公司(下称宜禾公司)赔偿患者7万余元,云梦县中医院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汪娜今年26岁,2001年9月6日,她到云梦出差遭遇车祸,造成腰椎体压缩性骨折,被送进云梦中医院治疗。两天后,该院为她植入了由宜禾公司提供的进口脊椎复位内固定系统(下称固定棒)。

  2002年4月,汪娜突感腰肌剧烈疼痛,经诊断是固定棒在体内断裂,当月23日被转入同济医院重新手术,更换了仍由宜禾公司提供的部件。同年11月28日,固定棒再次发生断裂。

  由于无力支付高昂的手术费用,断裂的固定棒至今仍留在汪娜体内,汪娜将宜禾公司、云梦县中医院及同济医院告上法庭,索赔16万余元。

  法院认为,宜禾公司作为销售商,不能提供该产品的质量合格检验证明,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云梦中医院作为安装方,未告知患者固定棒断裂的可能性,亦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同济医院只是更换了该产品的零部件,不承担民事责任。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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