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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首例装饰室内污染案 消费者一审获赔偿
作者:蔡晓芳 姜天蔚   发布时间:2003-07-21 09:39:14


    江苏省首例室内装饰污染诉讼案日前在南京玄武区法院以消费者胜诉一审结案,原告栗明获得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24900元的赔偿。

    2001年11月,栗明委托南京华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其新房装修。2002年1月份入住后,栗明与其母都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经省中医院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

    栗明母子工作中都不接触有害环境,对同时患上这种血液病百思不得其解,经医生提醒,想到可能与房子装修有关。2002年9月,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让栗明大吃一惊:入住8个月后,甲醛仍超标21倍、氨气超标12.6倍。在与华彩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后,去年10月栗明将其告上法庭。

    长期以来,室内装修污染一直是严重问题,由于装修导致的“空气纠纷”不断。据南京环保部门2001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室内检测装修污染超标的高达94%。近2年来,检测不合格率虽有所降低,但依然高达83%。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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