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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三个提升”贵在深入
作者:张智全   发布时间:2011-03-22 15:57:37


    在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把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两项活动,有效推动三个提升作为全国法院服务好“十二五”的总体奋斗目标。

    所谓“三个提升”,就是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归根结底,就是确保司法公正。“三个提升”,既是人民法院全力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需要,也是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司法公正、引领人们崇尚法治、对人民群众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切与期待的积极回应。各级法院要以更高的认识、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将“三个提升”推向深入,确保取得实效。

    推动“三个提升”需要深入总结成功经验。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成功的经验是做好新工作的重要法宝。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在做好“三个提升”方面都有很多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总结推广这些宝贵的做法和经验是深入推进“三个提升”的重要抓手,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只有把总结经验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学习和借鉴,才能探索出适宜“三个提升”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办法,纵深推进“三个提升”工作,进而实现“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远大目标。

    推动“三个提升”需要深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古人云,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三个提升”既是广大法官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要求,更是司法公正的根本保障。实现“三个提升”,任务艰巨,道路曲折,需要不懈的执著追求,更需要从深层次入手,着力解决影响“三个提升”工作顺利推进的各种机制问题。因此,只有结合实际,将成功的经验及时转化为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并把相关的制度落实好,才能破解制约“三个提升”工作深入开展的机制性束缚,从而为深入推进“三个提升”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推动“三个提升”需要深入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三个提升”工作是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之一,要把“三个提升”工作持续推向深入,就必须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实践证明,科学的符合审判规律的考核评价机制是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只有把落实“三个提升”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广大法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并将其与绩效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 才能真正保证各项举措层层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法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著名诗人屈子曾言:“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深入推进“三个提升”工作,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实践在前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捍卫司法公正的高度精心谋划,从全面提升司法工作水平的高度扎实推进,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与时俱进,不断谱写“三个提升”工作的赞新篇章!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责任编辑: 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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